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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制定绿色水稻生产操作规程
08-12 来源: 】 浏览:次 评论:0

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批50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承担了《东北地区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规程》等5项规程的制定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黑龙江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开展规程制定工作。
日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省农业科学院组成调研组一行三人赴辽宁和吉林两省进行了现场调研工作,与两省的相关专家、农技推广和企业技术人员等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基地和企业,重点了解了绿色食品地方标准的制定情况、栽培技术、肥料使用、病虫草鼠害防治等情况。为规程起草工作能尽快启动,与内蒙古先行函文调研有关情况。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强调了规程制定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等,要求规程要立足生产实践、坚持绿色食品发展理念、融入绿色食品标准,并就先期的一些调研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又传达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规程制定的编写要求和格式要求等,安排专家立即进行规程起草工作。江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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